今天上午10点半,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******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北京海淀法院)开庭审理。法院当庭宣判,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******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2014年7月29日,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******被警方查获。经初步审查,三人尿检均呈******类阳性,张默等对吸食******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。
据张默交代,三人曾十余次在自己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******。
8月28日,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******罪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。9月4日,经依法审查,海淀检察院通报以涉嫌容留他人******罪对张默正式批准逮捕。从被查获到起诉,张默一案耗时182天。因此张默或将于1月29日获释。
据悉,张默已不是第一次涉毒被捕。2012年,他就因******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。